闹花灯。闹花灯是元宵节日庆典规模最大、喜庆气氛最浓的一种习俗。民谚云:“ 三十( 指除夕日)的火,十五(指元宵)的灯。”它有最浓厚的游乐色彩,故称闹元宵。其主要内容在灯,故又称灯节。
隋唐灯节极盛,一般从十三“ 上灯”开始,十四日为“试灯”,十五日为“正灯”,十八日为“落灯”。据唐人郑处晦《明皇杂录》载:“ 上在东都,遇正月望夜,移仗上阳宫,大陈灯影,设庭燎,自禁中至于殿庭,皆设蜡烛,连属不绝,时有方都匠毛顺巧思,结创缯彩为灯楼十二间,高一百五十尺,悬珠玉金银,微风一至,铿然成韵。其灯为龙凤虎豹之状。”另据五代王仁裕《开元天宝遗事》载:“韩夫人( 杨贵妃二姐)置百枝灯树,高八十尺,竖之高山,上元夜点之,百里皆见,光明夺月色也。”盛况可见一斑。
到宋元时期,京都灯市常常绵延数十里。灯会的时间,汉朝只限于正月十五一夜,而唐玄宗延长到三夜,到明朝规定从正月初八一直持续到正月十八。灯市所用的彩灯,也演绎出橘灯、绢灯、五彩羊皮灯、无骨麦秸灯、走马灯、孔明灯、牡丹灯、莲花灯、曼陀罗灯、动物灯、佛塔灯、珠子灯等等。制灯的原料除丝绸、彩纸、鸟羽外,还有琉璃、羊角、云母、五色蜡纸、菩提叶、羊皮、玳瑁等。唐宋时期,府署衙门、贵族富室常于元宵节庆期间,或搭彩楼,或设山棚,或造灯山,再配以彩灯千盏,美不胜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