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争辩中作为当事人需要论辩,而作为争辩或对立情形中的旁观者,为了友谊或者为了维系机构大局关系,有时则需要充当调解人。
做调解人并非一件易事。首先,不管是不是别人主动请求主持公正,在开口之前,都应该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资格:自己在争执双方心目中地位如何? 对这件事了解的程度如何? 劝说技巧如何? 每一点都关系到做调解工作的最后成效。如果没有足够的自信,索性明智地置身物外,免得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。
其次,面对感情冲动、各执一词的矛盾双方,作为调解人,首先应该心平气和,保持中立,应该记住实质上是‘和事”来了,而不是真的要你仗义执言,主持公理。如果一定要得出个是非分明的结局,也最好待大家都冷静下来的时候再说出自己的真实看法,这样才能易为人所接受。
劝说的具体方式,有以下几种:
(1)折中。考虑双方最大可能的让步,提出折中的办法。在提出最后建议之前,要让双方充分明白,不作出丝毫让步对大家都没有益处。
(2)冻结。若双方距达到和解还相当远,可以考虑用“冷处理”的方法,转移一个话题,以结束争辩。距离和时间会使人冷静而理智,有时矛盾便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。
(3)各个击破。在矛盾冲突中,调解人身处夹板之中,一言一行须慎而又慎,否则极易引起双方的误会而遭迁怒,调解效果也可想而知。若能把发生冲突的双方隔开,再分别予以劝解,忌讳会少去许多,调解人也不必处处为一言一辞费尽心思。
(4)息事宁人。有许多争执并不存在什么是非曲直之理,或许是两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,或许是两个人的理解层次不同,或许是两个人的感情趋向不同… … 都会带来争执。作为调解人,明知无法劝其统一,不如顺其自然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只求息事宁人,不必太认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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